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现金分红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5,460,109.20元(含税)。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主要从事图书的出版和发行等业务。报告期内,基于“国家出版发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销售数据和商报·奥示“中国出版业市场监测系统”线下ERP数据、线年全国图书零售市场销售数量同比增长6.53%,销售码洋同比增长0.98%,市场规模约932亿元。其中,图书零售线下市场态势优于整体市场,实现双增:销售数量同比增长12.74%,销售码洋同比增长9.66%。少儿读物细分市场增幅最大,销售同比增长24.23%;科技生活类图书细分市场增幅次之,销售同比增长20.73%;文学艺术类图书细分市场与文化教育类图书细分市场增幅接近,前者销售同比增长14.06%,后者销售同比增长13.56%。社会科学类图书细分市场销售同比下降3.46%。图书零售线上市场态势劣于整体市场和线下市场,未实现扭减为增,但销售降幅明显收窄:销售数量同比下降2.33%,销售码洋同比下降4.75%。从新书贡献能力看,2023年图书零售市场首次动销的新书品种数达到了18.4万种,比上一年度的17.1万种有明显增长,新书对于整个零售市场的码洋品种贡献效率达到2.06,这一指标达到过去10年最高水平。实体渠道仍旧是新书发行和新书销售的最主要渠道。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强调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新时代出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文化思想,更是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出版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国家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越来越大,这对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以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制、物资贸易为主业,拥有涵盖“编、印、发、供”的产业链,并逐步向数字阅读、在线教育、文化创意、投资金融等领域拓展,形成了跨领域、多介质、全链条发展格局。其中,出版业务主要为一般图书的出版、教材教辅的出版、报刊的出版及新媒体经营等。发行业务主要为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数码产品的批发、零售。印刷业务主要为图书、报刊印刷和纸质包装品印刷。物资贸易业务主要为印刷物资自主采购和销售,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图书用纸、包装用纸、油墨、印刷器材、机械及配件等。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涉及印刷采购、印刷物资采购和出版物采购。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协商定价方式,根据价格、印刷质量、服务质量等选择印刷商;印刷物资采购采取两种方式:对于小额物资由各相关单位自主采购,相关单位与供应商单独谈判、签订采购合同的方式进行,或者由相关单位自主组织招标比价、公开采购。对于纸张、油墨等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方式,统一组织招标比价、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出版物采购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统一向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各大出版社以及电子音像、数码产品供应商等采购产品,然后通过其覆盖全省的新华书店市县分公司和线上服务平台对外销售。

公司出版业务的选题策划、报批、组稿、编辑等工作均由各出版社自主进行;排版、印刷主要委托新华印务完成,部分业务也可由有关单位自主选定的印刷厂进行。在出版环节,选题策划与报批由各出版社经过市场调研,结合读者消费需求分析以及作者资源等,提出出版选题内容,经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总编辑、出版选题论证委员会层层进行论证,最终由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湖北省委宣传部批准通过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出版选题经过严格审核,确保选题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并加强公司产品线建设和品牌建设。组稿一般分为直接向作者约稿以及委托作者代理组织稿件以及原创自采稿件。为保证拥有出版物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各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约定稿酬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编辑工作则主要由各出版单位内部编辑部门完成。在印刷复制环节,公司各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印刷业务主要委托新华印务进行印刷和包装。在生产高峰期,公司各出版单位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印刷复制单位进行加工制作。

公司主要采取系统发行和零售发行两大主要发行方式。各出版社系统发行主要针对中小学教材和进入学校征订范围的教辅材料,采用预订方式,通过地方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基本无退货;报刊集团系统发行主要针对教育系统,采用预订方式,通过邮局系统发行,基本无退货;各出版社零售发行主要针对一般图书以及未进入征订范围的教辅材料,采取的方式为与图书发行商签订协议,向图书发行商提供图书,在约定期限内将未售出的图书退回;报刊集团零售发行主要针对大众类期刊,采取的方式为与各地经销商签订协议,向经销商提供报刊,在约定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报刊退回。公司所属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以打造区域性中盘为目标,快速拓展连锁市场,目前已建成78家发行分公司、440余家实体书店,以及京东、天猫、拼多多、抖音等多个线上电商销售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销售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公司主要分两个层面组织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一是在公司层面,由公司统一策划和组织实施营销推广活动,包括自行组织年度教材教辅推介会、年度发行会、馆配图书看样订货会,参与每年定期举办的全国性图书、期刊订货活动以及网络推广活动等。公司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货活动有北京图书订货会、刊博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书市、华中图书交易会暨荆楚书香节、各类专业图书订货会、期刊展示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体采购活动,以及国际重要图书博览会。二是各经营单位根据具体业务经营需要,自主策划和组织实施区域性、专题性的营销推广活动。面对读者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公司下属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媒体运营,构建线上线下、店内店外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服务体系。打造了“湖北新华教育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线上平台矩阵,以及湖北新华、新华文教等抖音平台矩阵;建成线家,打造“微店+微信社群+短视频+公众号宣传”微生态圈;拓展全媒体平台会员,提供精准会员服务,全年会员纳新突破100万人;大力拓展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通过“视频号+微店”双平台积极开展全省联合直播和单店直播;把线上教育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作为打造新营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打造“教育服务平台+倍阅网”线上发行服务体系、推动公告教辅、课外读物、市场型教辅等全面向线上销售,以征订业务线上化、线下服务网格化,推动传统教材教辅征订业务全面向线上转型。目前该平台已在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全省60余家分公司投入使用,交易人数260余万人。

目前,公司努力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和物流设施,为公司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运营打下基础。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具有完全自主的物流体系,各出版单位主要采用社会第三方物流公司服务完成图书配送业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9亿元,同比上升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亿元,同比上升39.27%。每股收益0.84元,同比上升40%。资产总额达到132.34亿元,同比增长6.11%。净资产90.66亿元,同比增长7.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湖北省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国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长江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形成了《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长江传媒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128,089.2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5,460,10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79%。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1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80亿元(含)的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所属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整体平均水平,公司拟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7500元/月(税前),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其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80亿元(含)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6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2024年4月15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80亿元(含)的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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